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JD14-051-2020
前 言
为贯彻国家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总结实践、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内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础类改造内容;5.完善类改造内容;6.提升类改造内容;7.组织实施;8.长效管理。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