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考核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技能考核行为,提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以下简称“考核基地”)是指自愿申请,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评估并接受委托,具体承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技能考核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 考核基地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需求,按照考培分离、供需平衡、合理布局、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具体分布和数量另行公布。
第四条 考核基地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并按照委托要求,在委托范围内开展考核业务,对考核过程负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对考核基地的委托和管理坚持依法合规、优进劣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