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DBJD25-303-2024
一、《甘肃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作为我省现行有关
定额的补充定额,与我省计价规则配套使用。
二、本定额适用于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建筑
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共五章,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
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工程。
四、本定额以国家及我省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
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和
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