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国无机型人造石板材装饰装修应用的技术水平,促进无机型人造石板材应用的科学、规范、安全、经济,保证无机型人造石板材装饰装修的质量,促进无机型人造石板材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材料、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维护和保养。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墙面、地面、台面的无机型人造石板材的设计、加工、施工、验收、维护和保养。
本规程应与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人造石加工、装饰与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C/T 2300、《建筑装饰室内石材工程技术规程》CECS 422等配套使用。
无机型人造石板材装饰装修应用除参照本规程之外,尚应符合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及其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