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提升既有医疗建筑内装修的品质及性能,贯彻落实医疗建筑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政策,按照绿色、低碳、安全、卫生、高效、适用等方面的要求,规范既有医疗建筑内装修装配式改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医疗建筑内装修装配式改造工程的集成设计、生产制造、装配施工、质量验收和维护。
1.0.3 既有医疗建筑内装修装配式改造应满足更新、规划要求,减少对医院正常运营的影响,遵循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减少施工污染和建筑垃圾的原则,并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1.0.4 既有医疗建筑内装修装配式改造的集成设计、生产制造、装配施工、质量验收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