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使厂房建筑主要构配件、组合件的几何尺寸符合建筑模数,达到标准化和系列化,有利于工业化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情况:
1设计装配式或部分装配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及钢筋混凝土与钢的混合结构厂房;
2广房建筑设计中相关专业之间的尺寸协调;
3综制厂房建筑构配件通用设计图集
1.0.3同一地点各厂房建筑所采用的构配件类型宜统一。同一厂房所采用的构配件类型应统一。
1.0.4厂房的体形宜规则简单轴线正交
1.05厂房建筑设计时,用途相同的建筑构配件应具有可换性。1.0.6 厂房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