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 1 为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行和维护,统一技术标准,保障综合管廊完好和l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标准。
1. O. 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1. O. 3 运营管理单位与人廊管线单位应明确分工、界面清晰、相互配合、联络畅通。
1. O. 4 综合管廊必须实行24h 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
1. O. 5 运营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与经验,运行、维护作业及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上岗要求。
1. o. 6 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选用合格的设备、工具和材料,使用的仪器、仪表、量具应在有效期内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1. O. 7 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分析、处理发现的问题。
1. O. 8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