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工程。
施工现场供用电应符合下列原则;
1对危及施工现场人员的电击危险应进行防护;
2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和电动机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线路绝缭应良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