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looO 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站、配电站(室)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井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接线方式、配套设备、保护与控制方式、布置及安装方式。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