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和统一信息模型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期存储的数据模式架构、数据结构、数据扩展等,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水运、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等领域全生命期各阶段信息模型数据的存储组织和扩展。
1.0.3 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表达,应采用面向对象的数据建模语言。
1.0.4 各领域应在本标准规定的数据存储模式架构基础上,根据模型信息的创建、运用和管理等需求,扩展定义本领域的数据对象和属性集。
1.0.5 工程信息模型数据的存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