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国家标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
设计规范》GBJ 110一1987、《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一199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一1993转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分别为:GB/T 50110一1987、GB/T 50163一1992、GB/T50193一1993
为使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有效发挥作用,减少火灾危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建设工程中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