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机制砂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本文件代替JT/ T 819—2011《公路工程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与JT/ T 819—2011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更改了机制砂、亚甲蓝值的定义(见3. 1、3. 3,2011 年版的3. 1、3. 3);
———增加了片状颗粒的术语和定义(见3. 5);
———更改了Ⅰ类机制砂的分类,细化了Ⅰ类机制砂的分类要求(见4. 1,2011 年版的4. 1);
———增加了对机制砂母材的环保和安全要求(见5. 1. 1);
———更改了机制砂母材范围,增加了卵石和碎石压碎指标要求(见5. 1. 2,2011 年版的5. 1. 1);
———更改了机制砂母材的碱-集料反应活性的要求(见5. 1. 3,2011 年版的5. 1. 2);
———更改了机制砂空隙率、吸水率、颗粒级配和石粉含量等相关指标值(见5. 2. 1、5. 2. 4、5. 2. 5 和5. 2. 6,2011 年版的5. 2、5. 4、5. 5 和5. 6);
———增加了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的要求(见5. 2. 2);
———更改了机制砂出厂检验项目(见7. 2,2011 年版的7. 3. 1);
———增加了机制砂母材磨光值和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见附录A、附录B)。
本文件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 2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建筑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厦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河南中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尚传、乔东华、李连生、何涛、万桂军、孔德胜、黄斌、王稷良、王少鹏、李北星、刘龙龙、何飞、李响、夏京亮、贺亮、廉向东、杨黔、刘春舵、李增荣、蔡宣炎、李固华、沈卫国、刘志华、荣国城、蒋正武、赵长龙、卢瑜、黄永亮、苏爱斌、付刚、左新黛、白冰、白伟、王来永、何哲、吕竟铭。
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 年首次发布为JT/ T 819—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