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适应上海市城市发展需要,建设安全、绿色、活力、智慧、友好的街道,统筹协调城市街道交通、生活、经济、环境功能与效益,提高街道精细化设计水平,结合本市街道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街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城市设计.规划编制与工程设计。
1.0.3 街道设计应遵循安全有序、统筹集约、功能合理、生态节能、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协调不同时期建设内容。
1.0.4街道设计过程、成果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专家的意见,通过公示、征询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1.0.5街道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与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