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 年度辽宁省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
准(导则)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21]33 号)的要求,为规范机制
砂在建设工程中应用,规程编制组在编写过程中,广泛征求有关教学、科研、生产、设计、
施工、检测等单位意见,认真总结机制砂实践经验,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紧密结合我
省实际,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机制砂、5 机制砂混凝土、6 机
制砂砂浆。
本标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辽宁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
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