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的政策,推动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规程。
充电设施的建设应与区域总体规划、停车场建设规划以及配电网建设相协调,符合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宜积极稳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技术创新。
本规程适用于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及居住区中电动汽车整车充电模式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特定行业、独立建设的充电设施。
充电设施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满足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充电设施的建设应立足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现状,同时兼顾未来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并预留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