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理信息化水平,促进监理工作标准化、 规范化,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效率,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319--201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房屋建筑工 程监理工作标准》 (试行)、《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标准》(试行),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单位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包括信息化建设流程,企业信息化,项目信息化等基本内容。1.0.3监理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规定。
1.0.4监理企业应强化知识产权与数据产权保护,做好信息系统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