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代替DGJ32/TJ 110-2010 《工程结构动力特性及动力响应检测技术规程》,与DGJ32/TJ 110-2010
相比,结构未有大的改动,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补充了在无法避开外界干扰振源影响下的检测方法;
——增加了对无线采集设备及用于长期监测的传感器和采集设备的要求;
——增加了需进行动力检测的工程结构类别;
——细化了高层建筑、烟囱、塔桅、桥梁结构的动力特性检测方法及要求;
——完善了动力特性检测数据采集以及处理的相关要求;
——明确了交通运输、打桩、爆破所引起结构振动及住宅建筑室内、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桥梁等
动力响应检测时的测点布置要求;
——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对动力响应检测结果的评价进行补充。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三阳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陆伟东、吕德鹏、韩晓健、陈立、缪汉良、赵斌、刘杏杏、范红兵、李宁、
徐燕桥、赵建华、沈玉石、沈鹤明、王琛、李枝军。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11月3日首次发布为DGJ32/TJ 110-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规程适用于工程结构动力特性及受振动源激励下动力响应的检测,动力特性包括结构固有频率、
阻尼比和振型等结构参数的检测,动力响应包括位移、速度、加速度等参数的检测。
按本规程进行动力检测时,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