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物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适应广电网络建设发展的需要,推进广电网络在全媒体传播体系中深度融合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慧广播电视服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建筑物广电网络基础设施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既有建筑物的改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建筑物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内容,并应与建设项目同步施工和验收。
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建筑物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263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