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重庆市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实现网络化运营并满足重庆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的需要,做到安全可靠、以人为本、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资源共享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采用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系统制式,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 的轨道交通线路列车控制系统的改建、扩建和新建的设备招标、系统设计、产品设计、工程建设及验收。
重庆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应以减少换乘、提高运营服务质量以及优化资源配置为前提,与此相适应的各线信号系统应做到系统共生、资源共享、人机界面统一和无缝切换。
列车控制系统互联互通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