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自治区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和常见腐蚀类型及内陆盐湖腐蚀环境,为使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在不同环境条件和环境作用等级情况下,达到防腐、阻锈、防水、抗裂、抗冻等的耐久性技术要求,保证建(构)筑物满足规定的结构耐久性设计使用年限,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自治区新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地下建(构)筑物采用本规程规定的非膨胀类防腐、阻锈、防水、抗裂外加剂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在设计、生产和施工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相应外防护措施。
1.0.3 防腐、阻锈、防水、抗裂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