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雄安质量”工程标准体系》要求,指导雄安新区(以下简称“新区”) 市政公用工程高质量建设和运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市政公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
本标准所述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生活垃圾、燃气、供热以及用于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稳定运行的电力、通信工程等。
本标准编制按照源头、过程、末端和管理全链条统筹的总体思路,遵循安全、高效、低碳、生态、智慧的基本原则,立足工程建设需求,以安全为基础、以高效为核心、以低碳生态为指导、以智慧为目标的高质量定位,可为实现雄安新区市政公用工程的高质量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科学指引。
雄安新区市政公用工程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