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甘肃省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绿色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以低温热水为热媒或以低温发热电缆和低温电热膜为电加热元件的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1.0.3 本标准涉及的地面辐射供暖方式分类如下:
现场敷设加热管或电加热元件的供暖方式:
1)混凝土填充式地面辐射供暖;
2)预制沟槽保温板地面辐射供暖:
2 预制供暖板地面辐射供暖方式。
1.0.4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在施工与质量验收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甘肃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