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建和扩建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标准应与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 50-052 和《居住建筑节能 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I 50071 等相关的其他标准配套使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