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并废止DB11/T 989—2013《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与DB11/T 989—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a) 增加了电子竣工图的定义;
b) 更改了竣工图的基本规定(见4,2013版的4);
c) 更改了竣工图的编制要求(见5,2013版的5.2);
d) 增加了电子竣工图的质量要求(见6);
e) 细化了编制方法及相应的要求(见7,2013版的7);
f) 增加了电子竣工图组卷方式(见9)。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景观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忆明、马欣欣、徐亮、余传琴、李燕彬、杨璠、于新江、葛书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DB11/T 989—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基本规定、依据及要求、质量标准、编制方法、编制步骤以及竣工图的折叠和组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