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了加强建筑物掏土纠偏工程的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建筑物(含构筑物)掏土纠偏工程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测和验收。
1.0.3 掏土纠偏方法适用于地基土为中硬土、中软土、软弱土,基础形式为浅埋的条形基础、筏板基础、箱型基础,且基础和上部结构整体性较好、整体刚度较大的倾斜建筑物的纠偏。
1.0.4 建筑物掏土纠偏工程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测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