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要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全面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氮和磷是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控制指标,尤其在生态补水和景观环境用水方面,为降低水华暴发等生态风险,须严格控制氮、磷等营养盐排放。为使我国的污水深 度 脱 氮 除磷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可行、经济合理、管理方便,为污水深度脱氮除磷工程设计提供普遍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同时给出相关建议或信息,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出水氮磷限值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一202一级A标准的新
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深度脱氮除磷工程设计。
污水深度脱氮除磷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