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56-2018 深圳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深圳位于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15 年5 月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已提高了深圳部分地区的设防烈度(原来为6 度设防的龙岗区提高为7 度设防)。2017年2 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印发《深圳市2017 年防震减灾工作要点》,提出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提高我市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在此背景下,本规程编制组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第2016 版)、《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2013)和《建筑隔震设计标准》(报批稿),结合深圳市抗震设防和抗风实际,重点对深圳市医院、学校等特殊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命线工程建筑的隔震或消能减震设计提出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共分10 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地震作用与结构验算、多层与高层建筑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特殊公共建筑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隔震与消能减震装置、施工、验收和维护要求以及抗震支吊架设计。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归口管理并负责日常管理,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