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52-2018 深圳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统计规则
为规范我市河流水环境 综 合 整 治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量统计和投资估算编制工作,合理确定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投资估算,提高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审批部门等各方工作质效,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编写组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河流水 环 境 综 合整治项目特点,收集各大设计咨询机构负责的多个大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资料,对报告中各专业的工程量统计内容及深度进行整理分析,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经会审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深圳市政府投资的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本市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确定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估算的依据。
本规则共分十章 , 包 括 总则、河道治理工程、水质改善工程、建构筑物、岩土工程、生态修复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外电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海绵设施、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并附工程量统计规则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