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86-2020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住建设[2020]40 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8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设〔2017〕520 号)要求,天津市城
市建设档案馆等单位修订完成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程》,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
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86-2020,自2020 年12 月1 日
起实施,原《天津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DB/T29-86-2011
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城市
建设档案馆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 年10 月16 日
前言
根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18 年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设[2017]520 号)文件要求,规程编
制组经广泛调研,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天津市建
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工程文件归档范围与质量要求;5.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6.建设工
程档案著录;7.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8.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9.
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等。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将原第五章修改为第四章第一
节。附录删除建设工程类别的划分,增加水运工程文件归档内容。
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城
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