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JG 09-2007 深圳市建筑基桩检测规程
深圳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07)的通知
深建规〔200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深圳市基桩检测方法,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提高桩基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修编的《深圳市建筑基桩检测规程》已经通过审查,该标准编号为SJG09-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深圳地区基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JG09-99)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深圳市建设局负责管理,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深圳市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