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J96-201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
强和推进我省的建筑节能工作,改善我省公共建筑的室内热坏境,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苏建科〔2009〕99 号)的有关通知要
求,完成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编制组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公共建筑节能系统在国内外的工程
实践和研究成果,通过两个气候区各类典型建筑的能耗模拟分析
计算,本着可行性、实用性、可靠性的原则,参考国家标准,结
合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
采暖、通风和空调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给水节能设计;可
再生能源应用;用能计量;监测与控制及附录A~附录E。
本标准黑体字第3.3.1(2)、3.3.2、3.3.3、3.4.1、4.1.2、4.4.2
(1、2、4、5)、4.4.3、4.4.6、4.4.11、4.4.13、5.2.1 条(款)为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
过程中,如有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 号银城大厦辅楼4 楼;邮编:
210036)。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