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 J16-2005 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1 总则
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他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应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1.0.3 本标准控制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
缺陷为主。
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
准、规范。
2 术语
2.0.1 住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