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513-2008 绿色工程管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
前言
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4.2.4、4.3.1、4.3.3、
5.1.1、5.1.7、5.1.8、5.1.11、5.2.1、6.1.3、6.1.4、6.2.1、
6.3.3、6.4.3条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4、资源节约,5、环境保护,6、职业健康与安全。
本规程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质量技术监督局共
同管理,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工作。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润明 吴月华 贺小村 张国昌
薛 刚 冯世伟 费慧慧 姜 华
韩文秀 李 钟 魏 建 夏军利
周理钢 左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