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engineering of molded polystyrene foam plastic board external wall
DB22/T 5011-2024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24年12月2日
2024·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 告
第663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于发布《城市道路抗冰防滑沥青路面技术标准》等6项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抗冰防滑沥青路面技术标准》《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应用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热泵系统监控技术标准》《城镇供热企业运行管理评价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依次为:DB22/T 5168-2024、DB22/T 5011-2024、DB22/T 5169-2024、DB22/T 5072-2024、DB22/T 5170-2024、DB22/T 5064-2024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DB22/T 5011-2018、原《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DB22/T 5072-2011、原《城镇供热企业运行管理评价标准》DB22/T 5064-2021同时废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12月2日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设〔2024〕9号)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
4 系统构造与性能;5 设计与施工;6 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 修改了部分术语;
2 修改了EPS板、岩棉条、抗裂砂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镀锌钢丝网、饰面砂浆、界面砂浆等材料的部分性能指标要求;
3 修改了部分材料的复验项目;
4 修改了检验批和材料复验的检查数量;
5 新增和细化了热工节点设计内容,细化了锚栓安装设计要求;
6 新增了既有建筑外保温改造的施工准备内容;
7 调整了EPS板的粘结方式;
8 修改了EPS板、胶粘剂、抗裂砂浆等材料的部分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邮政编码130051,Email: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延边住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延边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市恒通节能建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马根华郑 剑 崔永生任常原 赵 壮 刘 刚 石俊龙丛 锐 吕 兵 林晓波程大磊张冷庆刘清顺 刘 悦 姜洪伟高云龙付迪天 周 明 郝 帅 王汇霖徐红艳 庄承杰高 凯 卢宝发冯 博 史振合刘张磊王海波李广智 陈中尉郑玉今马 雷 赵 军 纪义柏刘玉霞张庆磊徐嘉宁 李建伟牟麒羽王 熙 闫 迪 关志强靳大龙苏圣媛张呈一 孙海洋赵淑生 张风祥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毅 陶乐然 赵英鹏 张乃民
盖广清 胡文武 车红锐
目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4 系统构造与性能 ............................................................................ 5
4.1 系统构造 ............................................................................... 5
4.2 性能指标 ............................................................................... 5
5 设计与施工 .................................................................................. 15
5.1 设计 ..................................................................................... 15
5.2 施工 ..................................................................................... 18
6 验收 .............................................................................................. 28
6.1 一般规定 ............................................................................. 28
6.2 主控项目 ............................................................................. 29
6.3 一般项目 ............................................................................. 33
附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 34
本标准用词说明 ................................................................................ 40
引用标准名录 .................................................................................... 41
附:条文说明 .................................................................................... 43
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
2.0.1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moulded polystyrene board
由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简称为EPS板。
2.0.2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系统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composite systems on moulded polystyrene board
由保温层(EPS板)、固定材料(胶粘剂、锚栓等)、抹面层和饰面层构成,并固定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总称,简称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2.0.3 胶粘剂 adhesive
由水泥基胶凝材料、高分子聚合物材料以及填料和添加剂等组成,用于基层墙体和EPS板之间粘结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2.0.4 抹面胶浆rendering coat mortar
由水泥基胶凝材料、高分子聚合物材料以及填料和添加剂等组成,具有一定变形能力和良好粘结性能,与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共同组成抹面层的聚合物水泥砂浆或非水泥基聚合物砂浆。
2.0.5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alkali reristant glass fiber mesh
经表面涂覆处理掺有一定比例二氧化钛、二氧化锆的网格状玻璃纤维织物,具有一定的耐碱性和硬挺度,作为增强材料埋入抹面胶浆中,与抹面胶浆共同形成抹面层,用以提高抹面层的抗裂性。
2.0.6 镀锌钢丝网metal network
用于铺设到抹面胶浆内,增强外保温系统的机械强度和抗裂性能的热镀锌电焊网。
2.0.7 锚栓 anchor
由膨胀件和膨胀套管组成,依靠膨胀产生的摩擦力或机械锁定作用连接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的机械固定件。
3
2.0.8
界面砂浆interface treating mortar
由水泥、砂、高分子聚合物材料以及添加剂为主要材料配制而成,用以改善基层墙体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水泥砂浆。
2.0.9 饰面层 finish coat
外保温系统的外装饰构造层。
2.0.10 抹面层rendering
抹在保温层上,中间夹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抗冲击和防火作用的构造层。
2.0.11 抗裂砂浆 abut-crack mortar 由高分子聚合物、水泥、砂为主要材料配制而成具有良好抗变形能力和粘结性能的聚合物砂浆。
2.0.12 防火隔离带fire-barrier belt
设置在难燃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中,按水平方向分布,采用不燃保温材料制成、以阻止火灾沿外墙面或外墙外保温系统内蔓延的防火构造。
4
3
基本规定
3.0.1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各种组成材料应配套供应。所采用的所有配件,应与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相容。
3.0.2 保温材料与墙体基面的连接应以粘结为主,锚栓锚固为辅,锚栓的选型及布置,应根据基层墙体材料、外饰面做法及风荷载等具体情况,经工程设计确定。
3.0.3 建筑外保温的外饰面宜选用涂料、饰面砂浆等轻质材料。
3.0.4 EPS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墙体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3.0.5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等长期反复作用且不产生有害的变形和破坏。
3.0.6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3.0.7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等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3.0.8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工作年限不应少于25年。
5
4
系统构造与性能
4.1 系统构造
4.1.1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见表4.1.1。
表4.1.1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基本构造
基层墙体
①
找平
层②
防水
层③
基本构造
构造示意图
粘结层④
保温层
抹面层
饰面
层⑩
保温
板⑤
辅助连接件⑥
底层
⑦
增强层⑧
面层
⑨
混凝土或
各种砌体墙
兼做
第一
道防
水层
第二
道防
水层
胶粘剂
EPS板
锚栓
抹面
胶浆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或镀锌钢丝网
抹面胶浆
饰面材料
4.2 性能指标
4.2.1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6
表
4.2.1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耐候性
外观
—
无可见裂缝,无粉化、空鼓、
剥落现象
拉伸粘结强度
EPS板
MPa
切割至EPS板表面≥0.10
岩棉条
MPa
切割至岩棉条表面≥0.08
抗冲击性
首层
J
≥10,且无可见裂缝
二层及以上
J
≥3,且无可见裂缝
水蒸气透过湿流密度
g/(m2·h)
≥0.85
吸水量(24h)
g/m2
≤500
耐冻融(30次)
外观
—
无可见裂缝,无粉化、空鼓、
剥落现象
拉伸粘结强度
EPS板
MPa
切割至EPS板表面≥0.10
岩棉条
MPa
切割至岩棉条表面≥0.08
注:本表中的岩棉条为防火隔离带。
4.2.2 EPS板的外观质量、性能指标、允许偏差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 10801.1和《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色泽:均匀,阻燃型应掺有颜色的颗粒,以示区别;
2) 外形:表面平整,无明显收缩变形和膨胀变形;
3) 熔结:熔结良好;
4) 杂质:无明显油渍和杂质;
2 EPS板出厂前在自然条件下陈化不应少于28d,其性能指标、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2-1、4.2.2-2的规定。
7
表4.2.2-1 EPS板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表观密度
kg/m3
18~22
表观密度偏差
%
±5
压缩强度
kPa
≥90
导热系数
W/(m·k)
≤0.037
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
MPa
≥0.10
尺寸稳定性
%
≤0.3
吸水率
%
≤3.0
弯曲变形
mm
≥20
水蒸气透过系数
ng/(Pa﹒m﹒s)
≤4.5
燃烧性能
氧指数
%
≥32
燃烧分级
—
不低于B1级
表4.2.2-2 EPS板允许偏差
项目
单位
允许偏差
厚度
mm
0,1.5
长度
mm
±2.0
宽度
mm
±1.0
对角线差
mm
3
板面平直度
mm
2
板面平整度
mm
1
注:1 表4.2.2-1中的表观密度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2 表4.2.2-2 中的允许偏差值以600mm×600mm的EPS板为基准。
4.2.3 岩棉条作为防火隔离带,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等标准的规定。
4.2.4 胶粘剂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
8
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胶粘剂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
标准状态
MPa
≥0.60
浸水48h,干燥2h
MPa
≥0.40
浸水48h,干燥7d
MPa
≥0.60
耐冻融(28d 23±2℃浸水8h;-20±2℃冷冻16h,共30次循环)
MPa
≥0.40
拉伸粘结强度
(与EPS板)
标准状态
MPa
≥0.10和EPS板破坏
浸水48h,干燥2h
MPa
≥0.06
浸水48h,干燥7d
MPa
≥0.10和EPS板破坏
耐冻融(28d 23±2℃浸水8h;-20±2℃冷冻16h,共30次循环)
MPa
≥0.10和EPS板破坏
可操作时间
h
1.5~4.0
与EPS板的相容性
mm
剥蚀厚度不大于1.0
4.2.5 抹面胶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抹面胶浆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拉伸粘结强度(与EPS板)
标准状态
MPa
≥0.10和EPS板破坏
浸水48h,干燥2h
MPa
≥0.06
浸水48h,干燥7d
MPa
≥0.10和EPS板破坏
耐冻融(28d 23±2℃浸水8h;-20±2℃冷冻16h,共30次循环)
MPa
≥0.10和EPS板破坏
柔韧性
压折比(水泥基)
—
≤3.0
抗压强度
MPa
≥10.0
9
续表4.2.5
项目
单位
指标
柔韧性
开裂应变(非水泥基)
%
≥1.5
可操作时间
h
1.5~4.0
抗冲击性
—
3J级
吸水量
g/m2
≤500
不透水性
—
试样抹面层内侧无水渗透
4.2.6 抗裂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 抗裂砂浆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
标准状态
MPa
≥0.70
浸水7 d,干燥7d
MPa
≥0.50
耐冻融(28d 23±2℃浸水8h;-20±2℃冷冻16h,共30次循环)
MPa
≥0.50
拉伸粘结强度(与EPS板)
标准状态
MPa
≥0.10和EPS板破坏
浸水7 d,干燥7d
MPa
≥0.10和EPS板破坏
耐冻融(28d 23±2℃浸水8h;-20±2℃冷冻16h,共30次循环)
MPa
≥0.10和EPS板破坏
可操作时间
h
≥1.5
压折比
—
≤3.0
4.2.7 增强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7-1的规定;
10
表4.2.7-1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普通网
加强网
经纬密度,根/25mm
—
实测值不超过标称值的±10%
氧化锆
%
≥14.0
氧化钛
%
≥5.5
可燃物含量
%
≥12
单位面积质量
g/m2
≥160
≥300
断裂强力(经、纬向)
N/50mm
≥1300
≥2000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
(经、纬向)
%
≥75
断裂伸长率(经、纬向)
%
≤4.0
2 镀锌钢丝网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锌电焊网》GB/T 3328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7-2的规定。
表4.2.7-2 镀锌钢丝网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丝径
mm
0.9±0.04
网孔尺寸
mm
12.7×12.7
镀锌层质量
g/m2
>140
焊点抗拉力
N
≥65
断丝
处/m
≤3
脱焊
点/m
≤4
4.2.8 锚栓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11
表4.2.8 锚栓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基材
混凝土
实心砖
多孔砖
空心砌块
加气
混凝土
单个锚栓抗拉承载力
标准值
kN
≥0.60
≥0.50
≥0.40
≥0.30
≥0.30
锚栓圆盘的强度标准值
kN
≥0.50
单个锚栓对系统传热
增加值
W/(m2·k)
≤0.004
注:1 用于EPS板的锚栓的有效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5mm,非金属圆盘直径不应小于50mm;
2 用于岩棉条的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483的规定,非金属圆盘直径不应小于140mm;
3 螺钉长度应根据基层墙体材料和设计要求并参照生产厂使用说明确定。
4.2.9 饰面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柔性腻子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用腻子》JG/T 157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9-1的规定;
表4.2.9-1 柔性腻子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容器中状态
—
无结块、均匀
施工性
—
刮涂无障碍
干燥时间(表干)
h
≤5
初期干燥抗裂性(6h)
单道施工厚度≤1.5mm
—
1mm无裂纹
单道施工厚度>1.5mm
—
2mm无裂纹
粘结强度
标准状态
MPa
≥0.60
冻融循环(5次)
MPa
≥0.40
打磨性
—
手工可打磨
12
续表 4.2.9-1
项目
单位
指标
耐水性
—
96h无异常
耐碱性
—
48h无异常
腻子膜柔韧性
—
直径50mm,无裂纹
吸水量
g/10min
≤2.0
动态抗开裂性
基层裂缝
mm
≥0.08,<0.3
低温贮存稳定性
—
三次循环不变质
2 弹性涂料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弹性建筑涂料》JG/T 17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9-2的规定;
表4.2.9-2 弹性涂料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面涂
中涂
容器中状态
—
搅拌混合后无硬块;
呈均匀状态
施工性
—
施工无障碍
涂膜外观
—
正常
干燥时间(表干)
h
≤2
对比率
(白色或浅色)
—
≥0.90
—
低温稳定性
—
不变质
耐碱性(48h)
—
无异常
耐水性(96h)
—
无异常
耐人工老化性
(白色或浅色)
—
400h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
—
粉化≤1级;变色≤2级
涂层耐温变性(5次循环)
—
无异常
13
续表 4.2.9-2
项目
单位
指标
面涂
中涂
耐沾污性(5次)
(白色或浅色)
%
<25
—
-10℃低温柔性
¢10mm
—
无裂纹或断裂
拉伸强度
标准状态下
MPa
≥2.0
断裂伸长率
标准状态下
%
≥150
-10℃
%
≥35
—
3 饰面砂浆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墙体饰面砂浆》JC/T 102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9-3的规定。
表4.2.9-3 饰面砂浆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 标
初期干燥抗裂性
—
无裂纹
强度
拉伸粘结原强度
MPa
≥0.5
老化循环拉伸粘结强度
MPa
≥0.4
抗压强度
MPa
≥4.5
抗折强度
MPa
≥2.5
吸水量
30min
g
≤2.0
240min
g
≤5.0
抗泛碱性
—
无可见泛碱痕迹,不掉粉
4.2.10 界面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墙体用界面砂浆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10-1的规定;
14
表4.2.10-1 基层墙体用界面砂浆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
标准状态
MPa
≥0.6
浸水处理
MPa
≥0.5
耐热处理
MPa
≥0.5
耐碱处理
MPa
≥0.5
冻融处理
MPa
≥0.5
晾置时间,20min
MPa
≥0.5
横向变形
mm
≥2.5
2 EPS板用界面砂浆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水泥基界面剂和填缝剂》JC/T 224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表4.2.10-2的规定。
表4.2.10-2 EPS板用界面砂浆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拉伸粘结强度(EPS板)
标准状态
MPa
≥0.10
浸水处理
MPa
≥0.10
冻融处理
MPa
≥0.10
与EPS板的相容性
mm
剥蚀厚度不大于1.0
4.2.11 其它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塞伸缩缝用发泡聚乙烯圆棒(条)的直径(宽度)应为缝宽的1.3倍;
2 应采用聚氨酯、硅酮、丙烯酸酯型建筑密封膏,其性能指标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聚氨酯建筑密封膏》JC/T 482和《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膏》JC/T 484的有关要求外,尚应与外保温系统相容。
15
5 设计与施工
5.1 设计
5.1.1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不应更改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5.1.2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热工和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0.7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层厚度应依据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通过热工计算确定;
2 外墙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的露点温度;
3 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应连续,外墙的热桥节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女儿墙、阳台、雨篷、挑檐、空调室外机搁板以及结构性附壁柱、装饰线条等土建出挑及附墙外露构件,应采用EPS板完全包覆;
2) 龙骨、落水管卡、空调室外机支架等穿过保温层的外墙固定附属构件,应在外保温施工前完成安装,并应采取有效减小热桥的设计措施;保温层与构件之间应密封处理;
3) 管道穿外墙部位应预留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并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封堵;
4) 室内外开关、插座接线盒等安装对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应产生热桥,并应确保电器使用安全;
4 墙体阴阳角、滴水线、窗口与墙体交接处、墙体变形缝处及其它关键部位,应设置成品外保温系统专用配件。
5.1.3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外门窗线性热桥节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6
1 外门窗框与基层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封堵,不得采用水泥砂浆补缝;
2 窗外侧表面宜与墙体找平层外侧表面平齐,外侧保温层压窗框或附框不应小于20mm;
3 外门窗框四周与墙体表面抹灰层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建筑密封膏密封或采取其他防水、防裂设计;
4 当外窗安装采用附框时,应采用节能型附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GB/T 39866的规定;附框安装设计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22/T 5012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外窗台应设置成品窗台板,其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品窗台板与窗框或附框之间应有可靠连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2) 成品窗台板下应设一道防水层,与保温层的接缝处应采用建筑密封膏密封;
3) 外窗台板坡向室外侧坡度不应小于5%,窗台板挑出外墙面30mm且应自带滴水线。
5.1.4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防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及《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的规定,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应做防水处理;
2 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上安装的设备或管道应固定于基层上,并应做密封和防水设计;
3 饰面及防护层应具有防水功能;当采用涂料饰面时,应采用弹性防水涂料。
5.1.5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檐口、勒脚处等所有保温层收头部位应设置翻包网。门窗洞口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设置局部增强网。外窗台部位加强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应压入窗框底部,且伸入到室内
17
侧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5.1.6 EPS板外保温工程应通过抗风荷载设计确定整体安全性。EPS板保温层与基层之间连接方式应采用胶粘剂粘贴和断热桥锚栓锚固相结合,并符合下列规定:
1 EPS板与基层之间粘贴面积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EPS板面积的40%;
2 每张EPS板中心部位锚栓数量不应少于2个,锚栓间距不应大于300mm。建筑高度50m及50m以下的不宜少于4个/m2,建筑高度50m以上的不宜少于6个/m2;
3 防火隔离带每张岩棉条中心部位锚栓数量不应少于2个,锚栓间距不应大于200mm。建筑高度50m及50m以下的不宜少于4个/m2,建筑高度50m以上的不宜少于6个/m2。
5.1.7 当EPS板和岩棉条板厚较厚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混凝土墙体,宜采用非金属穿墙或预埋拉结件与EPS板拉结;
2 对于砌体基层墙体,宜采用非金属穿墙拉结件或在灰缝内预埋网片与EPS板拉结。
5.1.8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根据个体工程实际情况设置系统伸缩缝和托架,伸缩缝和托架应采用成品专用配件。
5.1.9 女儿墙顶部构造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女儿墙保温层顶部宜设置金属盖板保护,金属盖板与围护结构基层的连接应采取阻断热桥的构造设计;
2 女儿墙顶部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压顶板,且压顶板下应设一道卷材防水。
5.1.10 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外墙外保温设计不宜采用EPS板。
5.1.11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厚度首层及出屋面底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
5.1.12 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设计除符合本标准第3.0.6条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及现行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
18
DB22/T 5144的规定。
5.2 施工
5.2.1 外保温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 5064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2.2 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墙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且经过工程验收,墙面的残渣和散落的灰尘、浮尘及脱模剂清理干净,伸出墙面的(设备、管道)连接件已安装完毕;
2 外保温施工的墙体基面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墙体基面的允许尺寸偏差 单位:mm
工程做法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砌体工程
墙面
垂直度
每层
5
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0
经纬仪或吊线、
钢尺检查
>10m
20
表面平整度
5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混凝土
工程
墙面
垂直度
层高
≤5
8
经纬仪或吊线、
钢尺检查
>5
10
墙面
垂直度
全高
H/1000且
不大于30
经纬仪、
钢尺检查
墙面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19
3 在轻质墙体上施工时,应对墙体表面进行检查,基层应坚实、平整。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面采用铲刀进行清除污垢、油渍、灰尘并采用高压水枪进行清洗。对于采用粘结固定的系统,施工前应做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试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4 既有建筑进行外保温改造时,应拆除各种护栏、吊栏、附墙管道管线等附着物,既有建筑外保温改造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DB22/T 5108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系统评估分级不低于现行地方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DB22/T 5108中规定的B级,且不存在裂缝、空鼓、渗水等质量缺陷,原外墙外保温系统可不用拆除处理;
2) 外墙外保温系统抹面层拉伸粘结强度低于本标准6.2.7条规定值的75%或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低于《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规定值的75%,其他层的拉伸粘结强度和锚栓抗拉承载力不低于本标准规定值的75%,且不存在空鼓、渗水等质量缺陷,原外墙外保温系统抹面层应拆除处理;
3) 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板与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低于本标准6.2.5条规定值的75%,胶粘剂与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不低于本标准6.2.4条规定值的75%,原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层应拆除处理;
4) 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粘剂与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低于本标准6.2.4条规定值的75%,原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拆除,并对原基层墙体进行修补、加固处理;
5 门窗洞口应经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门窗框或附框应安装完毕,门窗洞口边用聚氨酯发泡密封应完成。既有建筑进行外保温改造对门窗进行更换时应缩小门
20
窗尺寸或铲除门窗口四周的抹灰层;
6 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应施工;
7 夏季施工,施工面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对于采用有组织排水系统的墙体应及时安装排水系统。
5.2.3 材料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进场后按照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2 材料应分类挂牌存放:EPS板应成捆立放,并应采取防晒、防雨、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规定;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应立放;液态胶存放温度不得低于0℃;粉料应防潮、防雨淋。
5.2.4 施工安全及注意事项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和《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外保温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消防措施作出明确规定,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EPS板的施工同步进行,EPS板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的规定,EPS板施工上墙后应再进行抹面层施工;
2 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的统一管理。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安全教育方可上岗。电动吊篮、脚手架经安全检察验收合格后,方可上人施工,施工时应有防护工具、用具及防止材料坠落的措施;EPS板堆放区应远离电焊作业区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 移动吊篮、翻拆架子应防止破坏已施工完的墙面,严禁在已安装的EPS板附近进行电气焊接和其他明火作业,从粘帖EPS板开始一直到保护层施工完毕的整个过程中不宜有电焊的施工工
21
序交叉作业,门窗洞口、边、角宜采取保护性措施;其他工种作业时不得污染或损坏墙面,严禁踩踏窗口。
5.2.5 采用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做法的外墙外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流程应按图5.2.5进行:
图5.2.5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做法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流程
2 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外保温性能指标,在墙面弹出外门窗口水平、垂直控制线及伸缩缝线、装饰线条、装饰缝线等;
粘贴翻包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制备胶粘剂
粘贴EPS板和设置防火隔离带
安装锚栓
抹底层抹面胶浆
铺设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抹面层抹面胶浆
变形缝的处理
饰面层施工
施工准备、材料准备
安全检查
拉基准线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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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建筑外墙大角(阳角、阴角)、门窗洞口两侧及其他必要处挂垂直基准钢线,每个楼层挂水平线控制EPS板的垂直度和平整度;
4 胶粘剂制备时应严格计量,采用机械搅拌均匀。应控制和易性,一次制备量应少于可操作时间内的用量;成品料应注意防晒避风,超过可操作时间后严禁使用;
5 在粘贴的EPS板侧边外露处(如伸缩缝、建筑沉降缝、温度缝等缝线两侧、门窗口处)应做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翻包处理,翻包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的翻至面层尺寸不应小于150mm。翻包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翻过来后应及时粘到EPS板上。为避免门、窗、洞口加强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处形成三层,应在翻包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翻贴时将其与加强耐碱玻璃纤维网布重叠的部分裁掉;
6 粘贴EPS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粘板应自下而上顺序进行,上下两行应错缝粘贴,阴阳角处做错茬处理;EPS板的拼缝不得留在门窗口的四角处,门窗洞口四周的EPS板应做条灰防水处理;
2) EPS板的粘结方式有点框粘法、条粘法;点框粘法适用于平整度较差的墙面,条粘法适用于平整度好的墙面。粘结有效面积率不应小于40%;不得在EPS板侧面涂抹胶粘剂,胶粘剂打点及布置框或条应均匀,条粘法施工应采用竖条方式;
3) 粘板时应轻柔、均匀地挤压EPS板,应采用2m靠尺和托线板检查平整度和垂直度,及时清除板边溢出的胶粘剂。板缝缝宽超出2mm时应采用相应厚度的EPS片或发泡聚氨酯填塞。拼缝高差不应大于1.5mm,超差应采用砂纸或专用打磨机具打磨平整,打磨后应清除表面漂浮颗粒和灰尘;
4) 局部不规则处粘贴EPS板可现场裁切,但应保证切口与板面垂直,大面积墙面的边角处采用的的EPS板短边尺
23
寸不应小于300mm;
7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隔离带的高度应不小于300mm,宜设置在窗口上方300mm~400mm,并应沿水平方向通长、交圈设置;
2) 防火隔离带的厚度应与EPS板一致,防火隔离带与基层墙体应采用满粘;
3) 防火隔离带外侧应做防水处理;
4)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的相关规定;
8 锚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EPS板和防火隔离带粘贴24h后进行;打孔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用于EPS板的锚栓有效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5mm,圆盘直径不应小于50mm;用于岩棉条的锚栓的有效锚固深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483的规定,圆盘直径不应小于140mm;拧入或敲入锚固钉;
2) 对加气混凝土等轻质多孔材料墙体及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使用合理有效的锚栓,必须对EPS板胶粘剂与实际墙体基面的粘结强度和锚栓的拔出力进行实测,按实测结果设计外保温系统同墙体的联结方案;
9 抹面胶浆制备时,应严格计量,机械搅拌;一次制备量应少于可操作时间内的用量。成品料应防晒避风,超过可操作时间后不得使用;
10 底层抹面胶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PS板安装完毕24h,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EPS板表面应干燥。底层抹面胶浆施工应在EPS板安装完毕后的2日之内进行;在EPS板安装后不能及时抹灰施工时,应制定相应的界面处理措施,且裸露层数不宜超过
24
3层;
2) 在EPS板面抹底层抹面胶浆,厚度控制在2mm~3mm;
11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抹面胶浆可操作时间内,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绷紧后贴于底层抹面胶浆上,由中间向四周把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压入砂浆中,要平整压实,严禁耐碱玻璃纤维网布褶皱。铺贴遇有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00mm,且搭接处要有抹面胶浆;
2) 采用双层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做法,在固定好的底层耐碱玻璃纤维网布上抹抹面胶浆,厚度控制在2mm~3mm,然后再铺设一层外层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底外两层耐碱玻璃纤维网布上下搭接位置错开的宽度不应小于300mm,各层抹面胶浆应均匀到位;
12 面层抹面胶浆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底层抹面胶浆凝结前抹面层抹面胶浆,厚度控制在2mm~3mm,并应覆盖耐碱玻璃纤维网布。门窗口四角和阴阳角部位所用的增强耐碱玻璃纤维网布随即压入胶浆中;抹面胶浆严禁不停揉搓;
2) 抹面胶浆的总厚度宜控制在表5.2.5规定的厚度范围内:
表5.2.5 抹面胶浆总厚度
层数
单层
双层
抹面胶浆总厚度,mm
4~6
6~8
3) 抹面胶浆抹灰施工的间歇应在自然断开处,如伸缩缝、挑台、腰线、阳台等部位,应方便后续施工的搭接;在连续墙面上如需停顿,面层抹面胶浆不应完全覆盖已铺好的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应与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底层抹面胶浆形成台阶形坡茬,留茬间距不应小于150mm,耐碱玻璃纤维网布搭接处平整度不应超出允许误差及干
25
搭、断茬;
13 变形缝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伸缩缝、结构沉降缝宜根据工程进行个体工程设计;
2) 防火隔离带与EPS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阻燃型发泡聚氨酯嵌缝。伸缩缝施工时,分格条应在外墙找平层施工时就放入,待胶浆初凝后起出,修整缝边;保温施工完成后,缝内应填塞发泡聚乙烯圆棒(条)作背衬,再分两次勾填建筑密封膏,勾填厚度应为缝宽的50%~70%;
3) 沉降缝根据具体缝宽和位置应设置金属盖板,采用射钉或螺丝紧固,并应在EPS板施工前设置完毕;
14 EPS装饰线条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饰线条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所安装位置EPS板的燃烧性能等级;
2) 装饰线条应根据建筑设计立面效果处理成凸型或凹型;
3) 采用EPS板为装饰线时,装饰线处耐碱玻璃纤维网布与抹面胶浆不应断开。粘贴EPS板时,应先弹线标明装饰线条位置,将加工好的EPS板线条粘于相应位置。线条突出墙面超过300mm时,应加以锚固;线条表面按外保温抹灰做法处理,并应采用加强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4) 用专用工具在EPS板上刨出凹槽再抹抹面胶浆,装饰线上及装饰缝内应设置排水坡;
15 外饰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抹面胶浆基面达到饰面施工要求时进行;
2) 外饰面可选择涂料、饰面砂浆等形式,具体施工方法按相关饰面施工标准进行。
5.2.6 采用镀锌钢丝网的外墙外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流程应按图5.2.6进行:
26
图5.2.6 镀锌钢丝网做法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流程
2 镀锌钢丝网做法中放线、拉基准线、配胶粘剂、粘贴EPS板和设置防火隔离带、锚栓安装、配抗裂砂浆等工序做法与本标准5.2.5条中相关工艺的做法相同;
3 胀塞套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按设计的锚栓布置图的位置打孔,塞入胀塞套管;
4 底层抗裂砂浆应在对套管孔进行保护处理后进行,厚度宜控制在5mm~7mm;
5 安装镀锌钢丝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镀锌钢丝网,应将锚固钉(附垫片)压住镀锌钢
粘贴EPS板和设置防火隔离带制备胶粘剂
安装锚栓
抹底层抗裂砂浆
安装镀锌钢丝网
抹面层抗裂砂浆
变形缝的处理
饰面层施工
施工准备、材料准备
放线
拉基准线
验收
27
丝网插入胀塞套管,使镀锌钢丝网绷紧绷平,紧贴底层抗裂砂浆,然后拧紧锚固钉;镀锌钢丝网搭接部位应采取锚栓固定;
2) 镀锌钢丝网裁剪宜保证最外一边网格完整;镀锌钢丝网搭接不应少于50mm,且保证2个完整网格搭接;左右搭接接茬应错开,局部接头网片层数不应过多;镀锌钢丝网铺设时应沿一边进行,并使镀锌钢丝网拉紧绷平;
3) 阴阳角和门窗口边的折边应提前按位置折成直角,保证转角处的垂直平整。门窗口处镀锌钢丝网卷边长度以掩至门窗口或附框口边为准;阴阳角400mm范围内不宜搭接;
6 面层抗裂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镀锌钢丝网上抹面层抗裂砂浆,厚度宜控制在3mm~8mm,镀锌钢丝网不得外露;
2) 砂浆抹灰施工间歇应在自然断开处,如伸缩缝、挑台等部位,应方便后续施工的搭接。在连续墙面上如需停顿,面层砂浆不应完全覆盖已铺好的镀锌钢丝网,应与镀锌钢丝网、底层砂浆形成台阶形坡茬,留茬间距不应小于150mm,镀锌钢丝网搭接处平整度不应超出偏差;
3) 抗裂砂浆总厚度宜控制在8mm~15mm;
7 变形缝处理应符合本标准5.2.5.条中第13款的要求;
8 外饰面施工应符合本标准5.2.5.条中第15款的要求。
28
6 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6.1.2 外墙外保温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外墙外保温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6.1.3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测。
6.1.4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完工后,应进行建筑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
6.1.5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EPS板粘结或固定;
3 被封闭的EPS板厚度;
4 锚栓;
5 增强网铺设;
6 抹面层厚度;
7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8 变形缝处的节能施工做法。
6.1.6 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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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设计资料;
2 EPS板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
3 进场材料的清单、数量、进场批次、合格证、燃烧性能检验报告(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4 防火保护层厚度;
5 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
6.1.7 外墙外保温用EPS板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6.1.8 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每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双方协商确定。
6.1.9 饰面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的有关规定。
6.2 主控项目
6.2.1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与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6.2.2 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进场时,应对表6.2.2中的材料、产品和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30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抽样检验,核查复验报告,其中EPS板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燃烧性能必须在同一报告中。
检验数量:同厂家、同品种产品,按照扣除门窗洞口后的保温墙面面积所使用的的材料用量,在5000m2(含)以内时应复验1次;面积每增加5000m2应增加1次。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可合并计算抽检面积。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第3.2.3条的规定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表6.2.2 EPS板外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复验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复验项目
现场抽样数量
判定方法
1
EPS板
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强度、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吸水率、燃烧性能
同一厂家生产、同一规格产品随机抽取40块样品进行检验。
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
胶粘剂
标准状态和浸水拉伸粘结
强度
同一厂家生产随机抽取5kg,液料则按现行国家标准《涂料产品的取样》GB 3186进行。
3
抹面胶浆
标准状态和浸水拉伸粘结
强度、压折比
同胶粘剂
4
抗裂砂浆
标准状态和浸水拉伸粘结
强度、压折比
同胶粘剂
4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
同一厂家生产随机抽取4m2。
5
镀锌钢
丝网
丝径、网孔尺寸、镀锌层质量、焊点抗拉力
同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6
界面砂浆
标准状态和浸水拉伸粘结强度
同胶粘剂
31
续表 6.2.2
序号
材料名称
复验项目
现场抽样数量
判定方法
7
弹性涂料
对比率(白色或浅色)、耐水性、耐碱性、耐沾污性、涂层耐温变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
同一厂家生产随机抽取4kg
8
柔性腻子
标准状态下和冻融循环后的粘结强度、动态抗开裂性
同一厂家生产随机抽取4kg
9
岩棉条
体积密度、导热系数、压缩强度、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酸度系数
同一厂家生产、同一规格产品随机抽取6块样品进行检验。
注:1 胶粘剂、抹面胶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制样后养护14d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发生争议时,以养护28d为准;
2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的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快速试验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进行,发生争议时,以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网布耐碱性试验方法氢氧化钠溶液浸泡法》GB/T 20102规定的方法为准。
6.2.3 EPS板的厚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钢针插入或剖开后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3处。
6.2.4 胶粘剂与基层墙体间应粘结牢固,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检验方法:检查胶粘剂与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检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胶粘剂与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单位工程同一种基层墙体抽查不应少于1次,每1次抽查不应少于5处。
6.2.5 EPS板与墙面必须粘结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EPS板与
32
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0 MPa,粘结面积比应进行剥离检验,且不应小于40%。
检验方法:检查EPS板与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检验报告、粘结面积比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EPS板与基层墙体间拉伸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的规定进行检验;粘结面积比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1次,每1次抽查不应少于3处。
6.2.6 锚栓数量、锚固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锚栓拉拔力现场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报告,实测锚固深度;卡尺量;锚栓拉拔力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1次,每1次抽查不应少于15处。
6.2.7 抹面胶浆与EPS板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抹面层与EPS板间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0 MPa。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抹面层与EPS板间拉伸粘结强度现场检验报告和施工记录;抹面层与EPS板间拉伸粘结强度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1次,每1次抽查不应少于3处。
6.2.8 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9 围护结构主体部位外墙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围护结构主体部位外墙传热系数现场检验报告;围护结构主体部位外墙传热系数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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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32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查数量:单位工程围护结构主体部位抽查不应少于1处。
6.3 一般项目
6.3.1 外墙外保温工程用材料进场时,其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3.2 EPS板安装应上下错缝,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纪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1次,每1次抽查不应少于5块EPS板。
6.3.3 EPS板表面垂直度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的规定。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施工纪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1次,每1次抽查不应少于5块EPS板。
6.3.4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应铺压严实,不得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加强部位的增强网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钢丝网应铺压平整,不得露于抹面胶浆之外。增强网的搭接长度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6.3.5 施工过程中的穿墙套管、脚手架眼、孔洞等部位,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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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A.1 EPS板外保温系统试验方法
A.1.1 试样制备、养护、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和《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的规定。
A.2 EPS板
A.2.1 EPS板试验前应进行状态调节,试验环境和试样状态调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泡沫塑料(EPS)》GB/T 10801.1的规定。
A.2.2 表观密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样尺寸应为(100±1)mm×(100±1)mm×原厚,试样数量应为5个;
2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3的规定进行试验。
A.2.3 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进行试验。
A.2.4 燃烧性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规定进行试验。
A.2.5 其他性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泡沫塑料(EPS)》GB/T 10801.1的规定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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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防火隔离带(岩棉条)
A.3.1 岩棉条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的规定进行。
A.4 胶粘剂
A.4.1 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砂浆底板抗拉强度不应小于1.5MPa。
2 EPS板应按外保温系统配套材料要求提供。
3 试样尺寸应为50mm×50mm或直径50mm,与水泥砂浆粘结和与EPS板粘结的试样数量应各为5个。
4 应按使用说明配制胶粘剂。应将胶粘剂涂抹于厚度不应小于40mm的EPS板或厚度不宜小于20mm的水泥砂浆板上,涂抹厚度为3mm~5mm。当EPS板需做界面处理时,应在界面处理后涂胶粘剂,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试样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
5 应以合适的胶粘剂将试样粘贴在两个钢底板上。
6 试验应在下列四种状态下进行:
1) 标准状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
2) 水中浸泡48h,取出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干燥2h;
3) 水中浸泡48h,取出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干燥7d;
4) 耐冻融强度:冻融循环结束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状态调节7d;
7 应将试样安装于拉力试验机上,拉伸速度应为5mm/min,应拉伸至破坏并记录破坏时的拉力及破坏部位。破坏面在钢底板胶结面时,测试数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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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拉伸粘结强度应按式A.4.1计算,试验结果应以5个试验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01MPa:
σb=Pb/A (A.4.1)
式中:σb—拉伸粘结强度(MPa);
Pb—破坏荷载(N);
A—试样面积(mm2)。
A.4.2 可操作时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粘剂配制后,在1.5~4.0h范围内应按生产商提供的可操作时间放置,生产商未提供可操作时间时,应按1.5h放置。然后应按A.4.1中的规定进行标准状态下拉伸粘结强度测定;
2 标准状态下拉伸粘结强度符合本标准表4.2.4要求时,放置时间即为可操作时间。
A.4.3 与EPS板的相容性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墙体保温用膨胀聚苯乙烯板胶粘剂》JC/T 992的规定进行。
A.5 抹面胶浆
A.5.1 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样尺寸应为50mm×50mm或直径50mm,EPS板厚度应为50mm,试样数量应为5个;
2 应将抹面胶浆抹在EPS板一个表面上,厚度应为(3±1)mm。当EPS板需做界面处理时,应在界面处理后涂抹面胶浆,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试样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
3 标准状态、浸水、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的试验过程、结果处理应符合本标准A.4.1条的规定。
A.5.2 其他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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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抗裂砂浆
A.6.1 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样尺寸应为50mm×50mm,EPS板厚度宜为50mm,试样数量应为6个;
2 应将抗裂砂浆抹在EPS板或厚度不宜小于20mm的水泥砂浆板上,涂抹厚度为3mm~5mm。当EPS板需做界面处理时,应在界面处理后涂抗裂胶浆,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3 试样制作好后立即用聚乙烯薄膜封闭,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养护7d,去除聚乙烯薄膜,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继续养护21d;
4 试验应在下列四种状态下进行:
1) 标准状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
2) 水中浸泡7d,到期试件从水中取出并擦拭水分,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干燥7d;
3) 耐冻融强度:冻融循环结束后,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状态调节7d;
5 应将试样安装于拉力试验机上,拉伸速度应为5mm/min,应拉伸至破坏并记录破坏时的拉力及破坏部位。破坏面在刚性平板胶结面时,测试数据无效;
6 拉伸粘结强度应按式A.6.1计算,6个试验数据中取4个中间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精确至0.01MPa:
σb=Pb/A (A.6.1)
式中:σb—拉伸粘结强度(MPa);
Pb—破坏荷载(N);
A—试样面积(mm2)。
A.6.2 可操作时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裂砂浆配制后,在1.5h~4.0h范围内应按生产商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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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操作时间放置,生产商未提供可操作时间时,应按1.5h放置,然后应按A.6.1中的规定进行标准状态下拉伸粘结强度测定;
2 标准状态下拉伸粘结强度符合本标准表4.2.6要求时,放置时间即为可操作时间。
A.6.3 抗裂砂浆的压折比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158的规定进行。
A.7 增强材料
A.7.1 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经、纬向)试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网布耐碱性试验方法氢氧化钠溶液浸泡法》GB/T 20102的规定进行,当需要快速测定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进行;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其他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的规定进行。
A.7.2 镀锌钢丝网镀锌层质量试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B/T 1839的规定进行;镀锌钢丝网其他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镀锌电焊网》GB/T 33281的规定进行。
A.8 锚栓
A.8. 1 单个锚栓对系统传热增加值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没有安装锚栓的系统中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进行系统传热系数的测定(试验1),然后在同一个系统中按照厂家规定安装锚栓,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GB/T 13475测量其传热系数(试验2);
2 计算试验2中测量的传热系数和试验1中测量的传热系数的差值,此差值除以每平方米试验锚栓的个数,得出单个锚栓对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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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传热性能的平均影响值。
A.8.2 其他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的规定进行。
A.9 饰面材料
A. 9.1 柔性腻子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用腻子》JG/T 157的规定进行。
A. 9.2 弹性涂料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弹性建筑涂料》JG/T 172的规定进行。
A. 9.3 饰面砂浆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墙体饰面砂浆》JC/T 1024的规定进行。
A. 10 界面砂浆
A. 10.1 界面砂浆性能试验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和《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水泥基界面剂和填缝剂》JC/T 2242的规定进行,试样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14d或2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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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所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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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10
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411
7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 50640
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9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10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
11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12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
13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 55034
14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
15 《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B/T 1839
16 《涂料产品的取样》GB 3186
17 《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 6343
18 《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19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 10801.1
20 《绝热稳态传热性质的测定标定和防护热箱法》
GB/T 13475
21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6776
22 《玻璃纤维网布耐碱性试验方法氢氧化钠溶液浸泡法》
GB/T 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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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
24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
25 《镀锌电焊网》GB/T 33281
26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GB/T 39866
27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28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
29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32
30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 144
31 《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 157
32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158
33 《弹性建筑涂料》 JG/T 172
34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
35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
36 《外墙保温用锚栓》JG/T 366
37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483
38 《聚氨酯建筑密封膏》JC/T 482
39 《丙烯酸酯建筑密封膏》JC/T 484
40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
41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
42 《墙体保温用膨胀聚苯乙烯板胶粘剂》JC/T 992
43 《墙体饰面砂浆》 JC/T 1024
44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水泥基界面剂和填缝剂》JC/T 2242
45 《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22/T 5012
46《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DB22/T 5108
47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统一标准》DB22/T 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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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DB22/T 5011—2024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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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DB22/T 5011-2024,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24年12月2日以第663号通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现行地方标准《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DB22/T 5011-2018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泡沫塑料(EPS)》GB/T 10801.1和《建筑保温材料技术参数标准》DB22/T 5149等,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完成的。本标准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参编单位是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科技开发公司、吉林建工鑫安高新建筑有限公司、长春市万富建筑节能有限公司、延边州住建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孙秀刚、朱士坤、马根华、邢祥峰、崔永生、任常原、胡文武、王晓阳、关风林、吕兵、林晓波、赵壮、程大磊、曹婉、于洪强、刘悦、石俊龙、马雷、冯博、刘清顺、张冷庆、史振合、徐辉、郑丹、董风华、史妍、王慧、范大力、王军、高岩、姜洪伟、杨轶涵、孙笛、孙洋洋、张海文、孙凌国。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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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则 .............................................................................................. 47
3 基本规定 ...................................................................................... 48
4 系统构造与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