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全生命周期完整性管理内容、方法和要求,包括数据采集与管理、关键区域识别、风险评价、完整性评价、风险消减与维修维护、效能评价、失效管理、改造停用与废弃、沟通和变更管理、培训和能力要求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遵循GB 50028设计,用于输送天然气介质的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完整性管理。附属设施包括线路阀门(阀井)、调压站(含调压柜、调压箱)、凝水井(缸)、阴极保护装置、标志标识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之前的长输天然气管道,以及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庭院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完整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