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陕西省工业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建立统一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业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围护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监测与控制、给水排水、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特殊行业和有特殊要求的厂房、仓库或部位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和本行业相关验收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对工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为基本要求,相关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等对节能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工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