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134-2008 产品驻厂监造规范
前 言
本规范的目的旨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提供指南。本规范建立了一套通用指南,涉及买方、供方和监造方三者之间用于产品驻厂监造的要求。各方的作用和责任应在买方和供方,以及买方(此时称为委托方)和监造方的合同中予以约定。
本规范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制定,并参考采用API RP 5SI的相关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康布尔石油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石油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石油工业井控装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石油工业防腐保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抚顺石化检测监理研究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瑞华、王欣、马秋荣、王渤、贾延彪、张斌、赫连建峰、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