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对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修订,本规范
代替JJF1070—2005。
本规范与JJF1070—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有以下不同:
———增加了部分术语,并修订相关定义(3.1);
———增加了部分符号及含义(3.2);
———细化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要求(4.2);
———细化了体积(容积)标注商品的计量单位选择(表1);
———修订了计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表4),这一抽样方案采纳了R87国际建议的内
容;同时在零售商的仓库或零售现场抽样(5.2.1c)时又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对10件
以下的商品不做平均实际含量的要求;
———明确了商品与样品的同质性的要求(5.1.2);
———进一步明确了净含量的计量检验应包括的三个参数(5.1.4.1);
———明确了其他因素对净含量影响的原则要求(5.1.4.2);
———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批净含量评定的原则(5.1.4.3);
———明确了确定检验批批量的三种场合及要求(5.2.1,5.3);
———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批的计量要求(5.2.2);
———将正文中的抽样控制统计原理的相关内容移至附录D;
———在评定依据中,将“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
含量……有规定的”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有规定的”
(6.1.2.1);
———增加了净含量计量检验的通用程序(附录B);
———修订了除去皮重的方法(附录C);
———增加了T1 类短缺和T2 类短缺应用的表示(附录E);
———增加了分步筛选抽样的计量检验方法(附录L);
———修订了抽样单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的格式(附录M、附录N、附录P);
———增加了详细抽样方案(附录Q);
———增加了禁止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附录R)。
本规范中的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L、附录M、附录N、附录P和附录R
为信息性附录,附录M、附录N和附录P中的表格格式为供参考的样式,若使用其他
样式的表格应保持足量的信息
本规范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F 1070—2005
———JJF 1070—2000
本规范规定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查,计量检验过程的抽样、
检验,评定活动的要求及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
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自控检验。
接受计量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经
销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