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在220V、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标准幅面、普通用途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以下简称为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检测条
件、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仅由数据接口(如USB、IEEE1394等接口)供电的产品;
b)具有数字接收前端(DFE)的产品;
c)输出速度大于等于70页/分的产品;
d)打印头针数大于48的针式打印机。
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
接受检测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