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0511-2014 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
本规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0 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工信厅科
[2010J74 号文)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 年
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中石化联质发[2010J222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
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委托全国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
修订。
本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 。
本规范在原行业标准《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 20511-2000 的基础上,由全
国化工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组织我国自动化仪表行业专家,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讨、审查,并根
据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政策方针,吸取近年化工系统在信号报警和联锁设计、施工和运行等方
面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以及试行10 多年来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第1 部分为信号报警系统,包括一般要求、发讯器、逻辑控制器、人机接
口和报警顺序;第2 部分为联锁系统,包括一般要求、传感器、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安全联锁系统
硬件故障裕度要求、独立性要求、操作员站等。
本规范与HG/T 20511-200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了"术语和缩略语"章节;
2. 将原规定的信号报警系统中的"灯光显示单元"、"音响单元"、"按钮"、"用DCS/PLC 实现的
报警"章节归并为"人机接口";
3. 删除"辅助输出";
4. 将联锁系统的设计分为安全联锁系统和非安全联锁系统两种类型进行要求;
5. 增加联锁系统的"安全联锁系统的故障裕度要求"等章节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