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气设备检修定额(京津唐地区)
作 者:华北电力建设定额站 发布
出版时间:2007
一、电力电气设备检修定额共计4章127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35~220kV的电气设备的现场检修等,不适用于设备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是计算电气设备检修工程预算费用的依据。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DL/T573-1995《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2.DL/T574-1995《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3.DL/T727-2000《互感器运行检修导则》
4.华北电网有限公司《35kV及以上油浸电力变压器现场大修作业指导书》
5.GB/T 148-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6.DL/T 50C19-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7.电安生[1996]589号文《电力工业部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9.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五、本定额是按电力建设工程现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机械配备水平、合理的工期与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除各章节另有说明者外,均不得因实际施工组织、操作方法等的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定额基价的确定
1.人工费:
A.本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辅助用工,不分工种、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B.综合工日单价为32元/工日(含变电工程人工费每工日增加1元)。
2.材料费:
A.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相应的损耗。
B.本定额的材料价格,以北京地区2006年第-季度市场信息价为基础综合取定,作为定额的材料预算基价。
C.定额中对用量很少、价值低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表示,其计算基数为本项定额中所列示出品名的材料费合计。
3.机械费: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置综合取定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取定的。
七、定额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为检修设备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设备检修后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八、检修与生产同时进行时,降效增加费用可按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