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法制文学的类型文学性质、特征研究
作者:曾翔著
出版时间: 2017年版
内容简介
《中国当代法制文学的类型文学性质、特征研究》共分五章。一章在梳理文学类型理论发展的基础上总结类型文学出现的各种因素,阐释类型文学的发展特征,指出当前类型文学批评的现状。第二章主要论述当代法制文学为何是一种类型文学,首先,从法律与文学的渊源入手,阐述法制文学产生的社会和文化条件;其次,当代法制文学主要是在文学生产的基础上发生的,而文学生产要求文学不再局限于文本自身,还包括文本之外的市场、传播以及收藏等;再次,运用布迪厄的文学场的理论具体论述法制文学的生产体制,这不仅包括生产、销售、传播、宣传,还包括各种奖励措施,这都是当代法制文学发生的环境;后总论法制文学的类型与模式。第三章将具体论述法制文学的形态特征,其特征之一是文学中的道德意识。第四章以法制文学作家陈玉福的作品为例,在文化产业化的背景下论述作品的商业价值、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重点突出法制文学作家的社会责任感。第五章从法制文学的法律价值来阐释文学的法律启蒙作用。
目录
导论
一、法制文学研究的意义与方法
二、法制文学概念辨析
三、中外法制文学研究现状
四、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从文学类型到类型文学
第一节 文学类型说
一、“类型”及文学类型的发展历程
二、文学类型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类型文学的出现
一、类型文学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二、类型文学概念之论争
第三节 类型文学特征
一、颠覆精英文学
二、重视日常化与陌生化题材
三、自发向自觉发展
四、多种类型相互渗透
第四节 类型文学批评
一、历史遗传性
二、类型元素解析
三、受众分析
四、时尚性、消费性与审美性融合
小结
第二章 法制文学作为一种类型文学
第一节 法制文学存在的社会与文化依据:法律与文学系出同源
一、作为人类经验的文本表达
二、法律、文学与道德
三、法律与文学对人的终极关怀
第二节 文学创作论与文学生产观
一、文学创造论
二、文学场域论
三、文学生产论
四、文学自律与他律
第三节 法制文学的生产体制
一、文学体制与文学生产体制
二、法制文学生产体制
第四节 法制文学的类型与模式
一、公安文学
二、官场文学
三、侦探推理小说
小结
第三章 法制文学特征之一:伦理道德意识——以海岩法制文学作品为例
第一节 伦理道德与法律
第二节 海岩小说的伦理道德意识
一、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
二、情感伦理的书写
三、职业伦理问题
四、媒介伦理的书写
小结
第四章 法制文学特征之二:商业价值、社会价值与审美价值并存——以陈玉福作品为例
第一节 文化产业与文学的价值取向
一、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及现状
二、文学产业化与文学类型化进程
三、文学的价值追求
第二节 陈玉福法制类型文学的市场与责任意识
一、介于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之间的类型特征
二、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独具生活原型与反映现实的特征
四、关注底层的强烈责任感
小结
第五章 法制文学特征之三:法律的启蒙
第一节 法律知识的启蒙
第二节 法律意识的启蒙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