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人学思想研究
作 者: 张君平 著
出版时间: 2015
内容简介
人,是黑格尔全部哲学理论的始点、基点与终点。黑格尔终其一生所探讨的主题就是:人的本质及其现实化问题,即人学。黑格尔不是独立抽象谈论人,而是从哲学、历史学、宗教学和法学等各角度,从家、社会与国家等诸实体层面,来对人进行“解蔽”。本书主要探讨:一是,黑格尔对以前主要经典理论的批判与继承;二是,黑格尔人学的主要内容;三是,黑格尔人学的现当代主要传承与影响。不理解黑格尔人学理论全貌,就很难真正理解马克思人学思想,也很难理解西方诸多法哲学经典的理论真谛,也不能深刻理解法、法治、家、市民社会、国家之本质、使命及其实现问题。因而,黑格尔人学研究,将有助于理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法治的真实要义,有助于深入理解以人为本、德法并治与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有助于全面法治中国宏伟蓝图的现实构建。
目录
第一章 黑格尔人学理论研究概述第一节 研究的动因与方法一、研究动因与目的二、研究视角与方法:探源与传承第二节 黑格尔人学思想研究的内容概要一、黑格尔人学思想探源二、黑格尔人学要义概述三、黑格尔人学思想的现当代传承第二章 黑格尔对古希腊人学的批判与继承第一节 黑格尔对于智者学派的人学思想的反思一、智与德之人:国家根基二、人:万物的主宰者第二节 黑格尔对于苏格拉底的人学批判一、我:良心的主宰者二、伦理难题:主观自由与普遍法则的二律相背问题三、美德与守法四、苏格拉底悲剧之因:良知与法的冲突五、苏格拉底的伟大之处:良心的坚守六、后世伦理学的种子第三节 黑格尔对于柏拉图人学思想的批判一、哲学:普遍性之思想把握二、正义是国家的最高原则三、柏拉图的理论缺陷:拒斥主观自由四、黑格尔对柏拉图理念论的继承与整合五、黑格尔与柏拉图人学的再比较第四节 黑格尔对于亚里士多德人学思想的批判一、幸福之善:热情服从理性=美德二、人:国家善与个人善的结合体三、黑格尔与亚里士多德的人学比较第五节 黑格尔对于斯多葛派人学思想的批判一、依照理性生活,做有修养的人二、外在善、内在善与整体善三、斯多葛学派的理论困境:理性对快乐的拒斥本章小结第三章 黑格尔对于近代启蒙人学的批判第一节 黑格尔人学与笛卡儿人学的比较一、思维自由:人的存在与思想解放二、我与上帝:有限与无限存在第二节 黑格尔人学与斯宾诺莎人学:比较与批判一、人在神中的存在二、自由人:依照理性共存者三、法的使命:自我保存与国家稳定四、斯宾诺莎人学缺陷:普遍性对个体自由的淹没第三节 黑格尔与康德人学思想:批判与比较一、理论理性:感性、知性和理性二、人不能认识物自体三、人:理性且自由的道德存在者四、康德人学的缺陷:自由律之空洞性五、黑格尔人学与康德人学的比较第四节 黑格尔人学与费希特人学思想:批判与继承一、自我自由与一般自由二、自由人体系:相互限制与承认三、黑格尔人学对费希特人学的批判与继承本章小结第四章 黑格尔关于人与哲学第一节 哲学的目的和任务一、哲学:人探究真理与自由的精神属性二、哲学的最终使命:理性与现实的最大和解三、思维的规律:表象到思想、信念四、思维的基地:道德、法律和宗教五、自由精神的辩证法依据第二节 人的存在与本质一、存在:我是外界接纳器二、人的解放:人格自觉与法权实现本章小结第五章 主观精神的人第一节 精神概念与人的自由一、精神的概念二、精神自由:超越异在三、精神的显示:主观—客观—绝对精神第二节 人类学中的人一、人的自然属性与迷信二、民族差异与民族精神三、教育的使命四、儿童人格教育:学会服从与思维五、青年到老人:理想与现实之冲突到和解六、感受之双重性:有害—有益七、感觉:主体性,守护神,千里视八、疯狂:背离普遍性的极端任性九、习惯:自然—自由—自然十、面相与教养第三节 精神现象学中的人一、意识:作为精神的显现二、虚假意识:感性对普遍性的否定三、自我意识:欲望、承认与普遍性四、人格生成:学会服从五、主奴关系体验:服从与承认六、承认与服从:一般伦理法则第四节 心理学上的人一、直观、注意与兴趣:理性之始二、教养即超越情感三、意象与普遍表象的分与合四、符号与语言:直观与意义五、意志、思维与自由六、实践精神三阶段:感觉、冲动、幸福七、自由:人之为人的精神之“谜”本章小结第六章 客观精神的人第一节 黑格尔法哲学概述一、人、自由、法三位一体二、伦理实体“三一”式: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第二节 法哲学的使命一、法哲学使命与诡辩哲学危害二、法与自由三、任性、理性与自由第三节 人、人格与法权一、人格:有限与无限的思维统一二、所有权:法权人格的初步承认三、契约:法权人格的相互承认四、不法与惩罚:人格尊严与整体正义第四节 道德与道德法一、道德主体:特殊个体二、道德能力:善恶区分三、伦理人格:公正与仁爱四、两种人格:道德人格与法权人格五、故意与意图:承担责任的伦理依据六、良心:内心的善恶法则第五节 伦理与伦理实体一、伦理与伦理实体二、家的法则:无私的爱三、市民社会的伦理法则:法权人格的相互承认四、国家的哲学理据: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五、国家的伦理法则:法律与爱的合一六、宪法原则:自由且平等的正义七、宪法之根:民族精神本章小结第七章 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人第一节 概述一、人的历史:理性与思想的“交往”史二、历史哲学:自由生长史的思想把握第二节 自由的基本法则一、自由精神:理念与热情二、自由总则:公私合一三、自由现实化:法律与国家四、自由能力与道德责任五、自由运动:自然遮蔽与精神解蔽第三节 自由思想与宪政制度一、人格意识与国家信念二、民族精神:信仰、宪政、风俗本章小结第八章 黑格尔宗教哲学中的人学思想第一节 宗教、哲学与人一、宗教的人目的论二、宗教的哲学依托三、崇拜与信仰第二节 人、神与法一、宗教:精神律法二、自由法则:民族精神、宗教与法三、教育:培育自由人格第三节 宗教的自身运动一、自然宗教二、崇高宗教:合目的化三、绝对的宗教:真理和自由合一本章小结第九章 黑格尔与现当代经典的人学比较第一节 黑格尔与马克思恩格斯人学思想的比较一、人本思想二、人格平等原则三、人的解放第二节 别尔嘉耶夫人学思想:与黑格尔比较一、别尔嘉耶夫与黑格尔宗教学之人学比较二、善恶问题与人的使命三、法律的两面性与人的改造问题四、救赎与人的命运五、创造与人的完善六、人的自由及其实现第三节 霍耐特对黑格尔法哲学的传承一、人格承认与斗争二、我与他的相互承认三、家与爱的原则四、法律: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则五、团结:国家的伦理法则第四节 黑格尔与赫费之人学比较一、国家正义理论的失落与重建二、权利保障是治国之要三、自由与限制的辩证统一四、正义人格与法治制度第五节 黑格尔与海德格尔的人学比较一、自我存在的整体论理解二、存在者与存在三、自由公式:让存在者存在四、自由:无蔽与超越五、自由与解蔽六、“洞穴比喻”:自由、真理与拯救第六节 黑格尔与罗尔斯的法权哲学比较一、人:自由存在者二、自由意识:正义共识与民族精神三、宪政制度:正义谋划本章小结第十章 黑格尔当代新解研究第一节 黑格尔学者研究的新动向一、当代黑格尔研究的两大主题:承认与共识二、当代黑格尔研究的目的:黑格尔理论的时代转换问题第二节 法权共识一、正义:黑格尔法学与自然法学之异同二、自由之“相互承认”理论三、承认共识与共同体稳定四、市场经济与虚假意识第三节 自由理念、正义共识和善法良治三元互动关系一、法权是现代宪政之灵魂二、“共识”是连接“公理”与“公器”之桥三、宪政制度是法权共识的现实化第四节 “预设”与“相互承认”之逻辑推演一、权利预设着相互承认二、伦理预设着良心,良心预设着承认本章小结结语 黑格尔人学思想的精髓与启示一、人的本质:自由二、自由的外现:法权三、国家:自由的保护神四、自由,自我认识与自我解放的历程五、黑格尔人学的“三一”式整合与启示主要参考文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