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律史:从古希腊到(里斯本条约)
作 者: [德] 乌维·维瑟尔 著;刘国良 译
出版时间:2016
内容简介
《欧洲法律史》透过一部欧洲整体社会变迁史,几乎囊括了欧洲所有有关社会学、法律哲学方面的研究素材。在历史的变迁中,欧洲从古希腊城邦民主司法进入罗马平民为个体生存主权与贵族斗争的血泪史,由此诞生了力量平衡之后的平衡立法,再进入巴希尔法律全书时代,此后进入了欧洲中世纪部族社会法律时代。最后进入近现代的超部族、超地域性的理性科学的法律时代,欧洲法律在西方文化中生根落户。应该说,欧洲法律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寻找到一条进入现代世界性法律的渠道,并最终使其成为全欧洲的文化宝藏。 本书将填补先前出版的法律史书中的一些空缺。书中既有对前城邦世界当中的族群社会以及其政权产生的描述,又有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古以色列、希腊、罗马等古代法律史当中伟大场景的描述,最终完成对整个欧洲法律史学的描述。这些描述从希腊、罗马开始,并延伸到包括西班牙、挪威、英格兰和俄罗斯在内的整个欧洲大陆。
目录
第一章欧罗巴
第二章古希腊
历史与经济
法律问题
雅典
德拉孔和梭伦法律
古典时期的雅典宪章
雅典的诉讼法
私人刑法
公共刑罚法
针对苏格拉底审判的程序
私人所有权和占有
继承法
婚姻、家庭、男人和女人
奴隶
契约
自然法与法律哲学
希腊法律制度
第三章古罗马
历史与经济
平民血泪渲染下的宪政
罗马法的历史意义
十二铜表法
罗马法的各项制度
第四章拜占庭
历史与宪章
起源
审判业
法学与法律实践业
私法
刑法
法律
第五章凯尔特人、日耳曼人、斯拉夫人
部族社会
凯尔特人
日耳曼人
斯拉夫人
第六章启程:中世纪早期(公元500—1050年)
经济与历史
君王与皇帝的区别
教会
君王、贵族、封地建制化、农民领主土地所有制
奴隶
核心欧洲的法律和法律的制定
教会法
继承法
第七章巨变:中世纪的中期和晚期(1050—1500)
历史和经济
国王与贵族
封建制度与封建主义
教会
农民、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及封建大地主
奴隶
乡村
牧场争夺
城邦
习惯法、法律著作、法律律令
约翰·内格罗与其妻子之死
普通法与罗马法
天主教教会法
教会审判圣女贞德事件
普通法
法庭与诉讼程序
婚姻家庭,男人与女人
所有权制度和继承制
合同法
商法、票据法和公司法
侵权法
马格德堡审判员对于因动物而造成的伤害案件的判决
刑法与刑罚
刑讯制度
法律的未来发展之路
第八章近代的早期(1500—1800)
历史与经济
国王,君主专制和共和制
等级制度与贵族
斯德哥尔摩惨案
农场主庄园制、地主制和自由农民
村庄一体化和城镇一体化
习惯法与成文法
成文法典
普通法
法院和诉讼法
刑讯制度
刑事法律
监狱和收容所
题外话
“女巫追索”以及纠问诉讼
对伽利略提起的指控
伦普什·利百加、玛丽·霍尔于1590—1594年在诺德林根所
遭遇的“女巫”迫害事件
家庭法,男人与女人
所有权与占有权
继承法
合同(一)
1602年的斯莱德案
合同(二)
侵权法
1697年托马斯起诉约翰案
商法、公司法以及票据法
国际公法
自然法、法哲学和政治哲学
自然法的法典编撰
宪法与人权
法律
第九章19世纪
历史与经济
宪法
人权
行政管辖权、行政法与法治国家
一般法院
刑法
刑事诉讼法
监狱与教养所
一般私法
家庭法,男人与女人
民事诉讼法
劳动法
商法、公司法以及票据法
自然法、实证主义、历史法学派和潘德克吞法学
国际公法
世纪诉讼: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案
法律的文明进程
第十章20世纪
经济发展与历史背景
社会主义法律的属性
宪法
欧洲一体化与欧洲法
第十一章欧洲法律史的回顾与比较
简短的回顾
中国法律
印度法律
伊斯兰法律
欧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