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 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 为职业
技能评价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 立
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
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专家, 制定了《兽药制造工国家职业标准
(2024 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
版)》为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
版)》有关要求, 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 为指导
思想, 对兽药制造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包括
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
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主要起草人有: 郭晔、李勇军、刘业兵、
牛静、袁庆、丁新仁、张勇强、田玉柱、范传园、严永、张勇、李
倩、赵烈。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 毕昊容、李跃龙、贾成千、
魏财文、高迎春、徐晓曦、李亚琳、卢芳、袁国华、杨承槐、施庆
才、马苏、王彬、刘玉国。
五、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批准,
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