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金属、塑料,以及其他材料的挤压铆接、冲压、成型、压切等用途的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以下称为“挤压式动力工具”)。挤压式动力工具能由压缩空气、液压油或内燃机驱动,在用或不用悬挂装置(例如平衡装置)的情况下供一名操作者在单手或双手扶持下使用。
注1: 本文件出版时,尚未获悉有内燃机驱动的挤压式动力工具存在。一旦确认存在这类动力工具,将对本文件进行修订,将其纳入。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产品:
——扣压工具;
——环状零件破拆器;
——金属成形用工具(边缘成形器、折叠工具、扣紧器);
——螺母劈裂机;
——挤压器;
——打印器;
——挤压铆接器;
——具有平行刀刃的切割工具;
——颚式挤压钳。
注2: 挤压式动力工具的实例见附录B。
本文件不适用于为了将挤压式动力工具安装在夹持装置上而对其的特殊要求和改型。
本文件涉及除在潜在易爆环境中使用挤压式动力工具之外,在预期使用和制造厂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条件下使用工具时的全部值得注意的危险、危险情况或危险事件。
注3: EN 13463-1给出了潜在易爆环境使用非电类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