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在给定初始温度和初始压力条件下,可燃气体(蒸气)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气的爆炸极限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初始温度200 ℃以下,初始压力1.0 MPa(绝对压力)以下,且最大爆炸压力不大于15.0 MPa(绝对压力)条件下可燃气体(蒸气)爆炸极限的测定。本文件不适用于化学不稳定性气体或各组分相互间会发生反应的混合气体爆炸极限测定。
起草人:
任常兴、陈思凝、王玥、魏利军、张网、张欣、王振刚、孔祥北、罗艾民、姜杰、管长勇、吕文涛、邱文泽
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市宏源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爱迪赛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仰仪科技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