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评定评价工作程序,根据《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前两批首台(套)评定工作情况,我局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6月17日下班前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科技司),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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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