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1〕97号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商有关单位,增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增补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4人:
周 强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季 鸣 江苏省能源局局长
周卫兵 浙江省能源局局长
杨泽胜 安徽省能源局副局长
增补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员4人:
王智强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处长
吴 雷 江苏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
赵智敏 浙江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
卞忠庆 安徽省能源局电力生产调度处处长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其他组成人员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1〕8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1〕91号)执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