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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2020年度能源领域行业标准计划及外文版计划的通知

2023-01-11 13:43:24 来源:国家能源局

  各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根据《能源标准化工作计划安排(试行)》,国家能源局现启动2020年度能源领域行业标准计划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以及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等有关要求,发挥行业标准对我局各项重点工作的支撑作用以及对新兴技术领域的引领作用,服务国家“质量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战略。

  (二)按照我局《能源行业标准英文版翻译出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16〕44号)要求,结合能源领域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情况,申报能源海外工程及装备出口的急需标准外文版计划。

(三)行业标准计划申报要着力提升标准质量,加强核心标准及新兴领域技术标准研究,逐步精简整合优化传统领域技术标准。此次各单位申报的中文标准计划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近三年本单位申报的中文计划年平均数的80%。

(四)鼓励申报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并加强能源领域对外贸易、服务、承包工程所需的成套标准外文版体系研究,倡导中外文版标准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同时,申报的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应与相关国际标准进行比对研究,技术要求不低于国际标准水平。

二、申报重点领域

  (一)行业标准计划

  重点围绕煤电油气等常规能源,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等非常规油气及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煤炭深加工及梯级利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船舶岸电、分布式能源、节能环保、新型装备、军民融合、农村能源等标准项目进行申报。

  (二)外文版行业标准计划

  重点围绕国际贸易、国际产能合作、海外工程或服务项目、出口信贷和对外援助项目、经济、技术交流相关标准进行申报。

三、申报计划要求

  (一)应按照现有标准管理分工机制和专业领域,经过充分调研、技术论证和初步筛选后确定申报计划。

  (二)申报计划应保证与现有标准体系协调一致。

  (三)在可能存在技术交叉的领域,申报单位在计划上报前应与技术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杜绝交叉重复立项。

  (四)主要起草单位应已做好标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两年内完成报批。

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报送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材料

  1.正式来函报送相关材料,包括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纸质版、Excel文档)、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Word文档、盖章PDF)、标准草案稿(Word文档)、审查会会议纪要及专家签字表(纸质版、盖章PDF)。

  2.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中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将作为后续征求意见的主要依据。

  3.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中的“目的和理由”中请注明标准计划项目对行业工作的支撑作用。

  4.标准草案稿的正文应基本覆盖“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涉及的各要点,各级子标题下应有相应正文内容。

  5.标准计划须经标委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申报。

  (二)报送外文版标准计划项目材料

  正式来函报送相关材料,包括行业标准英文版计划汇总表(纸质版、Excel文档)及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Word文档、盖章PDF)。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仔细审核上报材料,并于2019年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彭杨涵,010-68505825,nb_standard@126.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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